关于开展肥东县育婴师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第一期)的通知 二维码
31
关于开展肥东县育婴师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第一期)的通知
肥东县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个人会员: 为提升我县行业内家政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与职业素养,提升企业服务品牌影响力,更好的促进县域家政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落实行业内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服务制度。经合肥市家政服务协会研究决定委托合肥市家政服务业协会肥东联络处于近期组织开展育婴师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8月中旬,为期三天。 二、培训地点 店埠镇琪瑞大厦A座三楼(合肥市家政服务协会肥东联络处培训室) 三、培训对象 肥东县家政服务企业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域从业人员、个人会员。 四、培训工种及级别 1、培训工种: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家务服务员、母婴护理员。 2、培训级别:四级(中级)、三级(高级) 五、报名价值 1、有机会获取 1500-2000 元政府补贴; 2、有机会领先一步对接长护险机遇; 3、获悉最新家政、养老、长护险政策 ; 4、未来可在家政服务、托儿机构、幼儿园、养老机构体面任职; 5、有机会对接家政企业,加入合肥家政服务协会,更好就业。 特别说明:领取补贴要求 1、事业单位、公务员、民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组织不享受补贴; 2、证书挂网后凡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企业社保可自行在支付宝上申请补贴; 3、补贴领取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 1 年内领取有效; 4、领取补贴时还在购买社保; 5、退休人员不享受补贴。 六、报名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七、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联系电话; 2、工作年限证明或社保交纳证明;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已取得); 4、近期免冠白底1寸电子版照片;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 八、培训费用及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文件后附件要求,先认真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通过审核后,方能参加培训。2、培训和考试费用中级660元/人,高级860元/人,培训期间中餐统一安排,差旅和住宿费用自理。 3、培训结束后,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考试以理论与实操结合(理论是国库标准题为准),考试合格的,发放相应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证机构为安徽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中心。
合肥市家政服务协会肥东联络处培训报名联系人: 陈圆圆 联系电话:13965115660 骆新年 联系电话:13965122238 办公电话:67746800 67751800 合肥市家政服务协会监督人: 张志权 联系电话:18955184088 办公电话:62674050
合肥市家政服务协会 (代章)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开展肥东县育婴师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第一期)的通知
|